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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惠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发表于:2024-04-28 作者:陆图资产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8日,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4月26日1公告基本信息■注: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本基金本次分红符合基金合同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4月26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本基金本次分红符合基金合同相关规定。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注: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2年4月28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持有人可登录本公司的网站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查询注册登记系统记录的分红方式。投资者如需设置或修改本次分红方式,请务必于权益登记日之前一日的交易时间结束前(即2022年4月26日15:00前)到销售机构网点或通过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非现场交易方式修改分红方式,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个工作日超过交易时间提交的修改分红方式的申请对本次收益分配无效。

权益登记日(2022年4月27日)注册登记机构可以受理分红方式变更申请,但该申请仅对以后的收益分配有效,而对本次收益分配无效。

(4)投资者还可以到本基金的代销机构查询本基金本次分红的有关情况。

(5)咨询办法:

①登陆本公司网站:www.fund.pingan.com

②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00-4800

③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本基金各代销机构的相关网点(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6)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6日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旗下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销售协议,本公司自2022年4月26日起新增以上机构为以下产品的销售机构。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2年4月26日起,投资者可通过以上机构办理以下产品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投、转换等业务。

二、费率优惠

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申购或定期定额申购、转换上述基金,享受费率优惠,优惠活动解释权归销售机构所有,请投资者咨询销售机构。本公司对其申购费率、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以及转换业务的申购补差费率均不设折扣限制,优惠活动的费率折扣由销售机构决定和执行,本公司根据销售机构提供的费率折扣办理,若销售机构费率优惠活动内容变更,以销售机构的活动公告为准,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三、重要提示

1、定投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业务。上述开通定投业务的基金的每期最低扣款金额详见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销售机构可根据需要设置等于或高于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要求的最低扣款金额,具体最低扣款金额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2、基金转换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基金转换业务规则与转换业务的收费计算公式参见本公司网站的《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规则说明的公告》。

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82

网址:www.west95582.com

2、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00-4800

网址:fund.pingan.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6日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平安量化精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平安量化精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现将平安量化精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平安量化精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22日发布并以通讯方式召开,大会表决投票时间为2022年4月8日至2022年4月21日17:00,会议审议了《关于终止平安量化精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进行基金财产清算的议案》(以下或简称"本次会议议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为2022年4月7日,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为8,541,433.55份。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中,出具有效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4,358,046.68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1.022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平安量化精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的召开条件。

2022年4月25日,在本基金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本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深圳市深圳公证处派员对计票过程进行了公证,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派员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

截至2022年4月21日17:00,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中,出具有效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4,358,046.68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1.0224%,其中对《关于终止平安量化精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进行基金财产清算的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4,358,046.68份,占出具有效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100%;反对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份,占出具有效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0%,弃权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份,占出具有效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0%。

据此,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平安量化精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有效通过。

根据《平安量化精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平安量化精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的公告》的有关规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包括公证费10,000元人民币、律师费40,000元人民币)由本基金基金资产代为支付。

二、平安量化精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22年4月25日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平安量化精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进行基金财产清算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自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5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平安量化精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续安排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平安量化精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通过召开持有人大会的方式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平安量化精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进行基金财产清算的议案》。

本基金将于决议生效并公告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即2022年4月27日起)进入清算程序,基金管理人自进入清算程序之日起不再接受投资人提出的赎回、转换出等业务的申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

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平安量化精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组织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及时予以公告。

四、备查文件

1、《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平安量化精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的公告》

2、《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平安量化精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平安量化精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深圳市深圳公证处关于平安量化精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证书》

5、《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关于平安量化精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6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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