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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华安恒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分红公告

发表于:2024-05-05 作者:陆图资产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5月05日,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3月23日1.公告基本信息■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注: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2年3月24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本公司将于2022年3月24日将红利款划入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3月2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注: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2年3月24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本公司将于2022年3月24日将红利款划入销售机构账户。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因本次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2)权益登记日以后(含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而权益登记日当天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该日)最后一次选择成功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400-067-8815)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工作日的交易时间结束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工作日交易时间结束后提交的修改分红方式申请对本次分红无效。

(4)欲了解本基金分红详细情况,可到各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中心查询。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067-8815,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xinghuafund.com.cn。

(5)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投资有风险,决策须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兴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3月23日

兴华安恒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暂停大额申购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3月2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为更好地保证兴华安恒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平稳运作,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兴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2年3月23日起限制本基金申购业务的金额,即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申购本基金的金额合计超过10,000,000.00元(不含),或者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多笔累计申购本基金的金额合计超过10,000,000.00元(不含),本基金管理人有权对超过限制金额的申请予以部分或者全部拒绝。

(2)在上述业务暂停期间,本基金的其他业务仍照常办理。本基金自2022年3月24日起恢复本基金在全部销售渠道(包括直销及代销渠道)的正常申购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3)如有疑问,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xinghuafund.com.cn)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067-8815)垂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特此公告。

兴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3月23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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