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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清明节后恢复代销机构申购及转换 转入业务的公告

发表于:2024-04-26 作者:陆图资产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6日,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3月30日1.公告基本信息■注:投资者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 628 5888,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df5888.com获取相关信息。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3月3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投资者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 628 5888,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df5888.com获取相关信息。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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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3月30日

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清明节前暂停代销机构申购及转换

转入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3月3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1、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期间,对于暂停申购前已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照常受理其投资业务。暂停申购前未开通定期定额业务的投资者,暂停受理定期定额开户和投资业务。转换转出及赎回等其他业务仍照常办理。

2、请投资者及早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交易跨越清明节假期带来的不便及资金损失。投资者所享有的基金份额收益将根据中国证监会《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第120号)第十五条的规定办理。

3、投资者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 628 5888,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orient-fund.com、www.df5888.com获取相关信息。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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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3月30日

关于增加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东方基金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

同时开通定投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好买基金")协商一致,自2022年3月30日起,新增好买基金办理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业务(仅限前端申购模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备注:后续产品上线及业务开通事宜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二、重要提示

1.上述基金费率请详见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不额外收取手续费用,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与相关基金的日常的申购费率相同。基金"暂停申购"期间,对于"暂停申购"前已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照常受理其投资业务。"暂停申购"前未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暂停受理其定期定额开户和投资业务,但如遇特殊情况以公告为准。

3.基金转换是指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旗下某只开放式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份额的交易行为。上述基金列表中的基金,若同时采用前端收费和后端收费,则只开通前端收费模式下的转换业务。

4.业务办理的业务规则和流程以上述机构的安排和规定为准。相关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以上述机构网站或平台的最新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 700 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2.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28-5888

网址:www.orient-fund.com

四、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业绩不构成对其他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遵循基金投资"买者自负"的原则,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产品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征,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在对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谨慎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三月三十日

关于增加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

东方基金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同时

开通定投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经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协商一致,自2021年3月31日起,将新增招商银行办理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业务(仅限前端申购模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备注:

1.自2020年8月31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暂停接受对东方盛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单笔金额100万元以上(不含100万元)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转换转入申请,且单个基金账户单日累计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及转换转入金额不得超过100万元以上(不含100万元)。对于超过限额的申请,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不予确认。

2.后续产品上线及业务开通事宜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二、重要提示

1.上述基金费率请详见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不额外收取手续费用,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与相关基金的日常的申购费率相同。基金"暂停申购"期间,对于"暂停申购"前已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照常受理其投资业务。"暂停申购"前未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暂停受理其定期定额开户和投资业务,但如遇特殊情况以公告为准。

3.基金转换是指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旗下某只开放式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份额的交易行为。上述基金列表中的基金,若同时采用前端收费和后端收费,则只开通前端收费模式下的转换业务。

4.业务办理的业务规则和流程以上述机构的安排和规定为准。相关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以上述机构网站或平台的最新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四、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业绩不构成对其他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遵循基金投资"买者自负"的原则,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产品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征,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在对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谨慎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三月三十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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