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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发表于:2024-04-26 作者:陆图资产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6日,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3月1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沙路6999号C区4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励寅先生因其他公务未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过半数董事推举的董事潘旻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由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毕加灏律师现场见证,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王猛律师进行视频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2人,董事励寅、秦立罡、申洪淳、胡金贵、陈庆平、王静芬、崔承刚均因其他事务安排请假未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边国娣、汪彤因其他事务安排请假未出席会议;

3、 董事会秘书沈晓枫现场出席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毕加灏列席会议,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王猛以视频方式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表决通过;

2、议案1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

律师:毕加灏、王猛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2日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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