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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信现金增利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为“国信现金增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及其法律文件生效的公告

发表于:2024-04-24 作者:陆图资产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4日,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或"管理人")作为管理人管理的"国信现金增利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于2012年11月1日成立。为了持续服务广大投资者,并满足广大投资者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或"管理人")作为管理人管理的"国信现金增利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于2012年11月1日成立。为了持续服务广大投资者,并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根据《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适用〈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操作指引》的要求,我公司与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协商一致,开展了本集合计划的合同变更工作,并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关于准予国信现金增利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变更的回函》(机构部函〔2022〕506号)。

2022年4月8日,我公司于公司网站发布《关于"国信现金增利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为"国信现金增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及其法律文件变更的公告》,并按照《国信现金增利1号集合资产管理合同》有关约定履行法律文件变更程序。本次合同变更自2022年4月25日起生效。

自2022年4月25日起,"国信现金增利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正式更名为"国信现金增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国信现金增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国信现金增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托管协议》和《国信现金增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正式生效。原《国信现金增利1号集合资产管理合同》、《国信现金增利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托管协议》、《国信现金增利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和《国信现金增利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风险揭示书》同时失效。投资者将按照《国信现金增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重要提示:

1、管理人提请投资者注意,《国信现金增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国信现金增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国信现金增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托管协议》、《国信现金增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已于管理人网站披露,请投资者务必仔细阅读。

2、对于投资者依据《国信现金增利1号集合资产管理合同》参与本集合计划获得的份额,自2022年4月25日起,投资者持有的上述份额全部自动转换为"国信现金增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投资者将默认同意变更后的法律文件及快速取出协议。本集合计划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和办理规则详见公司相关业务公告。

3、如有疑问,敬请致电或登录管理人网站了解相关情况,咨询电话:95536,公司网站:www.guosen.com.cn。

风险提示:集合计划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集合计划资产,但不保证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现金增利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现金增利份额不等于投资者的交易结算资金。投资者投资于集合计划前应认真阅读集合计划的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充分了解集合计划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此外,中国证监会对现金增利变更的批准,并不代表其对本集合计划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集合计划没有风险。

特此公告。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5日

关于国信现金增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快速取出服务调整的公告

国信现金增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现金增利")由"国信现金增利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而来,国信现金增利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于2016年9月29日推出快速取出服务。根据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现将现金增利的快速取出服务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1、快速取出业务办理时间为正常交易日的9:30-15:00;其余时间暂不办理;暂无申请次数限制。

2、快速取出份额不享受当日和之后的现金增利收益,申请一经受理,不可撤销。

3、快速取出服务中单个投资者当日累计申请快速取现的金额上限自2022年4月25日起将由20.00万元调整为100.00万元。

4、快速取出服务全体投资者的单日总额度自2022年4月25日起将由5,000.00万元调整为15,000.00万元。

5、快速取出服务暂不收取手续费。如有调整,将通过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站公告。

6、快速取出业务的转让价款可通过三方存管银行提供的银证方式转出,具体可办理的银行名单为工商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华夏银行、广发银行、天津银行、广州银行、江苏银行、邮储银行、宁波银行、农业银行、平安银行、中信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民生银行、浦发银行、光大银行、南京银行、北京银行、兴业银行、上海银行、东莞银行等二十三家银行。后续名单调整可详见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站公告。

7、快速取出非法定义务,快取有条件,单日有限额,依约可暂停,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对快速取出业务单笔和单日累计申请的金额及次数、全体投资者单日累计申请的金额设定上限或下限,具体规则请详阅快速取出服务协议。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5日

国信现金增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送出日期:2022年4月25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者在开放日办理集合计划份额的申购和赎回。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为开放日,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资产管理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集合计划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人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管理人可对前述限制进行调整,具体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3.2申购费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集合计划合同另有约定外,本集合计划不收取申购费用。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每次赎回的最低份额为0.01份。每个集合计划交易账户的最低集合计划份额不设限制。管理人可对前述限制进行调整,具体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2赎回费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集合计划合同另有约定外,本集合计划不收取赎回费用。

5其他与申购赎回相关的事项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集合计划合同另有约定外,本集合计划在一般情况下不收取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但是出现以下情形之一:

(1)在满足相关流动性风险管理要求的前提下,发生本集合计划持有的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5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集合计划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5%且偏离度为负时;

(2)当本集合计划前10名份额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总份额50%,且本集合计划投资组合中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5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集合计划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10%且偏离度为负时;

为确保本集合计划平稳运作,避免诱发系统性风险,本集合计划对当日单个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份额超过集合计划总份额的1%以上的赎回申请(超过总份额1%以上的部分)征收1%的强制赎回费用,并将上述赎回费用全额计入集合计划资产。管理人与托管人协商确认上述做法无益于集合计划利益最大化的情形除外。

6销售机构

直销机构

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

设立日期:1994年06月30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961,242.9377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纳沙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网址:www.guosen.com.cn

7份额净值公告/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1)在开始办理集合计划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管理人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每万份集合计划暂估净收益和7日年化暂估收益率。若遇法定节假日,于节假日结束后第二个自然日,通过规定网站、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节假日期间的每万份集合计划暂估净收益、节假日最后一日的7日年化暂估收益率,以及节假日后首个交易日的每万份集合计划暂估净收益和7日年化暂估收益率。

(2)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每万份集合计划暂估净收益和7日年化暂估收益率。

8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集合计划开放申购、赎回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集合计划的详细情况,可通过集合计划管理人网站查阅《国信现金增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和《国信现金增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等相关资料。

(2)集合计划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合理调整对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集合计划管理人进行前述调整须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3)有关本集合计划开放申购、赎回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集合计划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4)风险提示:集合计划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集合计划资产,但不保证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现金增利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现金增利份额不等于投资者的交易结算资金。投资者投资于本集合计划前应认真阅读本集合计划的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充分了解本集合计划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5)咨询方式: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服电话:95536,公司网站:www.guosen.com.cn。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5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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