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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瑞银顺泓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公告

发表于:2024-04-25 作者:陆图资产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5日,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03月24日1公告基本信息■2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根据国投瑞银顺泓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本基金以定期开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03月2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根据国投瑞银顺泓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以封闭期和开放期相交替的方式运作。本基金第一个开放期的首日为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的3个月后的月度对日,第二个开放期的首日为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的6个月后的月度对日,第三个开放期的首日为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的9个月后的月度对日,以此类推。本基金每个开放期最短不少于2个工作日,最长不超过10个工作日。本基金在存续期内,除开放期外,均为封闭期。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等业务,也不上市交易。本基金第15个封闭期为2022年01月08日至2022年03月27日止。本基金第15次办理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开放期为2022年03月28日至2022年04月01日的5个工作日。自2022年04月02日起至2022年06月26日止,为本基金的第16个封闭期,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赎回、转换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开放日为开放期内的每个工作日,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转换时除外。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1)投资人在销售机构网点首次申购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元(含申购费)。在不低于上述规定的金额下限的前提下,如基金销售机构有不同规定,投资人需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进行前述调整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基金份额申购费率如下: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申购采用全额缴款方式,若申购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功,若申购不成功或无效,申购款项将退回投资者账户。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投资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

(4)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可在T+2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款项本金退还给投资人。

销售机构对申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购申请。申购的确认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购申请及申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4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1)投资人赎回基金份额,单笔最低赎回份额为0.01份,账户最低保留份额为0份。在不低于上述规定的赎回最低限额的前提下,如基金销售机构有不同规定,投资者需同时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2)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2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

对于持续持有基金份额少于7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于持续持有期大于等于7日但少于一个封闭期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赎回费总额的25%应归入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赎回基金份额时,基金管理人按"先进先出"的原则,即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份额进行赎回处理时,申购确认日在先的基金份额先赎回,申购确认日在后的基金份额后赎回,以确定所适用的赎回费率。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投资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赎回费率。

(4)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必须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投资人赎回申请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在发生巨额赎回或基金合同载明的其他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遇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银行数据交换系统故障或其它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业务处理流程,则赎回款顺延至上述情形消除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划往基金份额持有人银行账户。

5日常转换业务

投资者可在本次开放期内办理本基金的转换业务,相关业务规则按照本公司于2020年7月14日披露的《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执行。

6基金销售机构

6.1.直销机构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46层

电话:(0755)83575993 83575994

传真:(0755)82904048

联系人:贾亚莉、李沫

客户服务电话:400-880-6868、0755-83160000

公司网站:www.ubssdic.com

6.2.代销机构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具体网点、规则、流程、数额限制等请详见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销售机构可办理的业务类型及业务办理状况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增减或变更基金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基金销售机构名录,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ubssdic.com)查询本基金销售机构信息。

7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规定网站公告一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8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2022年03月28日至2022年04月01日为本基金第15个开放期,即在开放期内的每个工作日接受办理本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业务,2022年04月01日15:00以后暂停接受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直至下一个开放期。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第15个开放期办理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ubssdic.com)查阅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资料。投资者还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0-6868、0755-83160000)或代销机构咨询电话咨询基金的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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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赢通平台费率优惠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招赢通平台(以下简称"招赢通")协商一致,本公司旗下招赢通平台代销的基金均参加招赢通平台的费率优惠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招赢通的费率优惠活动

(一)适用的基金范围

本公司通过招赢通销售的所有证券投资基金

(二)活动时间

2022年3月24日起,具体结束时间以招赢通的公告为准,优惠活动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则、流程、变更及终止以招赢通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三)费率优惠内容

自2022年3月24日起,投资者通过招商银行招赢通办理本公司通过招赢通销售的所有证券投资基金的申购(含转换转入)业务时,最低可享受1折费率优惠,按笔收取固定费用的不参与费率优惠活动,具体折扣费率以招商银行招赢通规定为准。各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各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费率优惠期限内,如本公司新增通过招赢通销售的基金产品,则自该基金产品开放申购当日起,将同时参与上述优惠活动。费率优惠期限以招赢通所示公告为准。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

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赢通

2、招赢通客服电话:95555

3、招赢通网址:https://fi.cmbchina.com/

4、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0-6868、0755-83160000

5、本公司网站:www.ubssdic.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3月24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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