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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楼市新政规定陕西商品房利润率不得超过10%利润

发表于:2024-04-26 作者:陆图资产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6日,中广网西安10月22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日前,陕西省出台楼市新政,要求陕西各地分区域测算住房项目成本并公布住房销售价格区间,将合理利润率控制在10%左右,超出价格区间的商品房将无法在价

中广网西安10月22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日前,陕西省出台楼市新政,要求陕西各地分区域测算住房项目成本并公布住房销售价格区间,将合理利润率控制在10%左右,超出价格区间的商品房将无法在价格主管部门备案,也无法取得预售证。

虽说眼下这楼市还不至于说热得发烫,但是好歹也赶上了个传统的金九银十的尾巴。因此,地方政府的这一抢戏举动,自然是吸引了不少关注。

单从字面上看,又是"政府要求"又是"控制利润"的,应该是让老百姓叫好声一片。可是记者在采访中却发现,从盖房子的到买房子的,似乎并没有那么买账。

10%怎么测算,是陕西楼市新政的最大争议点。官方在通知中的说法是:各城市要按照土地成本、开发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销售税金等项目,根据2009《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和当年涉及建筑的各项价格指数进行测算。但是,西安某楼盘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销售经理对此不以为然。

销售经理:每一个楼盘的开发和建设都是需要一两年时间,在这个时间以内,不管是人力成本还是物料成本都会有变化,所以房屋的售价区间也很难确定,除非等房子盖好、所有的成本都已经确定后再交售,才能消除开发商所承担的潜在风险。

包括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副会长顾云昌在内的很多人认为,政府的高地价是高房价的重要原因之一,仅仅限制地产商的利润显然不能服众。

顾云昌:要控制房价首先要控制地价。开发商拿地的时间和拿地的价格是不一样的,即使相邻地块也有一定的差异,单纯用成本的方法来核算,一不合理,另外也不太容易操作。比如有的楼盘地价拿的很高,房价核算很高;当时低价拿的地,房价它就低,同样一块土地上的两个楼盘就产生了很大差异,这样并不合理。

顾云昌还指出,开发商在开发过程中的成品控制和品质把握也不一样,如果成本控制的好,同样价格、品质做得好,却反而卖的便宜,自然说不过去。准备购置一套婚房的范小姐甚至由此担心起房屋的质量问题。

范小姐:这个政策目的是好的,也可以看出政府调控房价的决心。但是成本公示、利润封顶,以后开发商会不会为了压缩成本降低房屋的质量,如果这样,政策一开始要达到的效果就一定会打折扣。

根据国家统计局18日公布的9月份70个大中城市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数据,新建商品房价格环比下降的城市有24个,比8月增加了4个,而上涨的城市是31个,比8月份减少了5个。虽然上涨与持平依旧是市场主流,但涨幅开始收窄。在陕西西安多家楼盘,售楼中心里基本上都是空空荡荡。购房者李先生觉得西安的房价可能会再降降。

李先生:今年以来涨幅都没有以前那么明显,局部还有下跌,大家可能在都想还有没有下跌的空间。

在这样的情况下,地方政府的出手让人不免有些惊讶。陕西省官方的解释是,出台这项政策,一是要防止房价反弹,二是让老百姓对商品房成本心中有数,刚需购房该出手就可以出手。但有专家直言,限价措施在经济适用房中早有体现,现在却在成本是一笔糊涂账的情况下,将这样的行政手段介入商品房领域,既违背规律,又是糊弄人。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副会长顾云昌表示,陕西此举让人难以理解。

顾云昌:应该更多用市场的办法,用调整供求关系来调整房价,现在限购的办法实际上控制了投资投机性需求。

在经济学家马光远等多位业内专家看来,地方政府若真想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只需要不折不扣执行中央调控即可,出台这些看似不错,实则难以执行的政策没有太大意义。

马光远:短期内,我们需要把国十条以来的一系列关于房地产调控的举措落实到位,关键执行就可以,不必要出台一些新的举措。(记者庄胜春 刘涛 陕西台记者单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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