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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达证券稳达中短债债券型集合 资产管理计划合同生效公告

发表于:2024-04-26 作者:陆图资产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6日,财达证券稳达一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于2013年5月16正式成立,2013年5月31日取得《关于财达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发起设立财达证券稳达一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备案确认函》(中证协

财达证券稳达一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于2013年5月16正式成立,2013年5月31日取得《关于财达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发起设立财达证券稳达一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备案确认函》(中证协函[2013]521号)。管理人为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根据《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适用〈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操作指引》对本集合计划进行了公募化改造,中国证监会于2022年2月21日签发《关于准予财达证券稳达一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变更的回函》(机构部函【2022】325号),准予本集合计划进行变更。

2022年3月7日,管理人于官网发布《关于财达证券稳达一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变更及合同变更意见征询的公告》,变更内容包括产品名称、产品类型、份额类别、投资范围、产品运作方式、申购赎回、投资策略、估值、费用、收益分配、信息披露等方面并相应修订管理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本次合同变更自2022年3月28日起生效。

自2022年3月28日起,"财达证券稳达一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正式更名为"财达证券稳达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财达证券稳达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财达证券稳达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托管协议》和《财达证券稳达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正式生效,原《财达证券稳达一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财达证券稳达一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托管协议》、《财达证券稳达一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和《财达证券稳达一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风险揭示书》同时失效。管理合同当事人将按照《财达证券稳达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重要提示

1,管理人提请投资者注意,《财达证券稳达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财达证券稳达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托管协议》和《财达证券稳达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已于管理人网站披露,请投资者务必仔细阅读。

2、如有疑问,敬请致电或登录管理人网站了解相关情况,咨询电话:?0311-95363,公司网站:https://www.s10000.com。

特此公告。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3月28日

财达证券稳达中短债债券型集合

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

及招募说明书提示性公告

财达证券稳达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全文和招募说明书全文于2022年3月28日在本公司网站[https://www.s10000.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0311-95363咨询。

本集合计划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集合计划资产,但不保证本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本集合计划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3月28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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